本报讯 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司法担当,创新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诉+公益诉讼一体化专业化办案模式,抽调3名优秀员额检察官组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不断提升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守护企业创新成果。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分装假冒注册商标的机油对外销售牟利活动,陆续购进大量桶装机油,雇佣多名人员利用购买的工具、包材分装假冒“嘉实多”“美孚”“壳牌”等多个品牌的机油,通过物流向安徽淮南等全国多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合计2000余万元,非法获利4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明知陈某某是分装假冒注册商标的机油对外销售的情况下,仍然帮助陈某某并非法获利2000元。“我们全面查实案情,厘清原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其辩护人意见,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23年2月28日,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某、林某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
2022年5月以来,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25件77人,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两类案件共24件66人,占比近90%,侵犯著作权罪2件8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件8人。该院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涉案款物处置工作,将追赃挽损与严惩犯罪、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积极追赃挽损70余万元。
(本报记者 何婷婷
本报通讯员 钟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