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扬尘污染 提升城市“气质”

我市查处首例违反《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工程类案件

版次:A01  2023年05月06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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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4日,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且多次整改不到位,淮南高新区一在建工地被市建筑管理处依法责令停工整改。这是自《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住建领域查处的首例违反该《条例》建设工程类案件。

今年5月1日,《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为我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扬尘污染防治事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既是重大环境问题、民生问题,更是一项重大政治问题。市建筑管理处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宣贯《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内涵。市建筑管理处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扬尘管控,推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规范化常态化。坚持网格化管理和差异化管理相结合、日常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对扬尘防治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建设信息化综合监控平台,利用视频监控中心和无人机抓拍等手段,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实施交办、整改、反馈的闭环式管理。落实工程建设“赛马”机制,每两周对各网格组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一次评比,实施整治工作通报制度。选取先进示范项目及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建筑工地召开扬尘污染防治观摩会,宣传先进典型做法,激励后进项目,使全市在建项目“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市大气办、渣土办、创城办等部门,形成扬尘管控合力。

据悉,今年以来,市建筑管理处共检查在建工地1105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7份、《停工通知书》11份。通过持续整治,扬尘污染情况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项目变为“花园式”工地。

市建筑管理处在近日监管工作中发现淮南高新区一建筑工地存在大范围裸土未覆盖、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且多次整改不到位,违反了《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遂依法责令停工整改。

下一步,市建筑管理处将按照“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检查处理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做好《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工作,严厉查处监管范围内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提升扬尘治理成果。

(本报记者 周 玲

本报通讯员 余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