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主任会议

决定4月27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陈儒江主持

版次:01  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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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涛、赵期中、朱平、沈斌、夏智明,秘书长王怀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决定4月27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审议表决关于废止《淮南市财政监督条例》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关于《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审议关于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述职评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关于全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人事任免案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财政监督条例》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组关于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调研报告的汇报,讨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的述职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2023年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方案(草案)的汇报。会议强调,主任会议成员和相关工委室要按照方案安排,以领衔督办、跟踪督办为抓手,推动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实现办理工作“过程满意”和“结果满意”双提升。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淮南市2022年度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有关调研情况的报告(书面)。

(本报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