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版次:02  202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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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我市从2023年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了解,此次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调整至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由每人每月1350元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1737元,月人均增加387元, 增幅达28.67%。本次调整适用于全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据统计4月份全市有2485名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受益,市人社部门将及时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好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本报记者 鲁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