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道德之光照亮美好淮南——

用“文明基因”滋养厚德之城

本报记者 朱庆磊

版次:01  2023年03月29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是一幅幅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的画卷,令人感动而温暖。

跨国捐献骨髓获习近平总书记点赞的张宝荣获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50多年来救起30余名溺水者、退而不休自愿巡护水库的冯根银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好人”;不离不弃照顾23年、用爱唤醒植物人弟弟的蒋荷芝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好人”……

每一个名字的背后都有感人肺腑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蕴含着向上向善的力量。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突出价值引领,深化志愿服务,开展文明实践,涵养群众“精气神”,用“文明基因”滋养厚德之城。

凡人善举,点亮“道德灯塔”。我市广泛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淮南”实践活动,涌现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4人,安徽省道德模范和提名奖21人,淮南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140人,“中国好人”62人、“安徽好人”222人、“淮南好人”500余人。为放大好人效应,在全市公交车上设置“流动好人榜”,在公共文化场馆设置道德模范事迹展;2017年建成“淮南好人馆”,展陈面积500平方米,集中展示百余位道德典型的先进事迹,年接待参观人数2万余人次,成为弘扬美德善行的重要阵地和平台。坚持好人好报、德者有得,设立“淮南市道德基金”“淮南市道德信贷”,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政治礼遇、宣传礼遇、庆典礼遇制度,礼遇帮扶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文明实践,对接群众需求。2019年以来,我市统筹整合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建成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9个、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93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100多个,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覆盖。全市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9支,支队、小分队近4000支,党员干部志愿服务队1400多支,文明实践志愿者参与人数达35万余人。各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项目1万多个,形成“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相贯通的工作模式。开展“举旗帜送理论”、“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文明实践活动20多万场次。

志愿服务,润泽文明之城。我市把弘扬雷锋精神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持续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有事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已成为一种时尚。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志愿者达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9.6%,注册志愿服务组织3461个,注册志愿服务项目17956个。涌现出一大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2家单位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支志愿者服务队荣获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获评安徽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7个、安徽省岗位学雷锋标兵8个、安徽省“月评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典型36个,评选淮南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1000余个。

价值引领,培育文明新风。斑马线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政务大厅里,办事群众自觉有序排队;居民小区内,遛狗拴绳已经成为行动自觉……漫步淮南城乡,文明随处可见。我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建立“淮南市公益广告资源库”,结合淮南特色,设计制作20类百余张高质量公益广告,广泛刊播展示。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齐步走”“文明行车 文明行走 全民行动”等主题活动,开展“烟头换健康 换来好习惯”“文明行为承诺践诺”等实践活动,培育市民文明好习惯。坚持“软引导”和“硬约束”并重,制定《淮南市民文明公约》《淮南文明18条》《淮南市餐桌文明公约》等文明倡议;2016年制定出台《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五、全省首个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019年底制定出台《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不文明行为管理有法可依。

创建带动,激扬文明力量。我市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为龙头工程,带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在乡村,全市“一约四会”覆盖率达100%,“积分制”“劳动美超市”“民俗大礼堂”“文化广场”等应运而生,评选各级星级文明户30767户,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市现有县级以上文明乡镇68个,县级以上文明村546个,其中,全国文明村镇13个,省级文明村镇31个,市级文明村镇304个。推选3届共58户市级文明家庭,其中2户家庭获评全国文明家庭、4户获评首届安徽省文明家庭、7户被推报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2所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4所学校获评2021-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14所学校获评安徽省文明校园、142所学校获评市级文明校园,让文明新风拂润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