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规模扩张老路 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

全国首部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落地长三角示范区

版次:A01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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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讯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在上海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国务院近日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跨省域统一规划管理体系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是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对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明确示范区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管控要求,提出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区域一体化协同的空间措施。

在目标定位上,《规划》立足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明确“五共”的发展目标,即示范区要建设成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域功能与风景共融、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江南韵和小镇味共鸣、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享的地区。

《规划》强调,示范区要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发展方式转型。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管控底线的基础上,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生态绿色是示范区的底色。《规划》提出,示范区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以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为空间载体,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内涵提升,促进创新空间和生态空间融合,强化“好风景”“新生态”对“新经济”的促进作用。

未来,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同塑江南运河、太湖—黄浦江、嘉兴—吴淞江三条历史文化带;统筹示范区轨道交通网络,打通省界断头路。 (记者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