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然而,惠农资金在造福百姓的同时,也被“蝇贪”觊觎。一些基层干部向惠农资金“伸黑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必须引起重视。从惠农资金“落地”情况看,项目类资金和直补类资金存在不同的监管薄弱环节。
惠农资金,简单而言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那么,惠农资金能否用好用足用到位,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这就需要各级监督部门紧盯惠农资金落地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加强资金全链条监管,保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护好惠农资金“最后一公里”。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涉农资金被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保证涉农资金安全运行的核心。现实中,在建设性资金和涉农建设项目下达、县级主管部门将涉农项目安排到乡镇后,乡镇政府有很大决定权,有的不完全用于所申报的项目,被挪用于乡镇其它建设;也有实施单位连同村组干部到村民小组中哄骗群众,制造虚假花名册,然后从财政划拔的专项经费中套出专项资金设“小金库”作他用等。为此,必须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遏制这些行为。
抓公开公示到位,保证惠农资金规范运行。把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便于广大群众知情和监督,让“透明账”进一步变成“明白账”,能有效规避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的随意性、盲目性,减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保证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能实时得到动态监管,将惠农资金用在“刀刃上”,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惠农资金安全到位。从近年来查处的涉农资金“鼠患”职务犯罪来看,导致案件频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方面原因,也有机制方面原因;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原因。归结起来,无论是干部素质不高,法制意识淡薄,还是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都是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所致。唯有通过监督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监管,完善“公示”制度,避免“暗箱操作”,打防结合,才能减少“牛栏关猫”的尴尬。
“阳光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护好惠农资金“最后一公里”是一个长期“课题”。相信只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织密制度之网,那么无论何种贪腐,花样何其繁多,都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只有惠农资金真正惠及乡村,农民才能真正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好政策带来的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