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基本的社会生活单元,实现社区的有效治理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提升,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
2022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城乡社区服务上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做到“五聚焦、五实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促进了城乡社区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
聚焦机制建设,实现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建章立制是保障。
我市调整了市社区建设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同时,印发了《淮南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村庄撤并调整工作的通知》,依法规范稳妥审慎推进村庄撤并调整工作。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工作举措》,持续推动资源和服务下沉,进一步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规范村级综合服务事项。
聚焦队伍建设,实现社区工作者数量质量“双提升”
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2021年换届后,全市827个村、279个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100%比例“一肩挑”,7696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1619人、占比29%,大专以上学历2536人、占比45.4%,呈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特点。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达2682人,平均每万名常住城镇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14.3人,超出省年度考核目标4.5个百分点。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市积极开发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引导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2022年招聘城乡社区工作者121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26人。坚持树典型,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命名表彰12名淮南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1人荣获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3人获评全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聚焦作风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减负增效
作风建设关乎事业成败。我市制定了《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推行换届后村干部队伍选育管用、干事创业十一条举措,激励广大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深入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严格把控全市新建小区无偿配套社区组织用房审核关,2022年审核项目8个,设计配套社区组织用房1万多平方米。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资金8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改造提升。
加强村(居)民委员会配套组织建设,落实和完善村(居)工作规程,发挥党组织领导下的各下属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全市村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786人、占比95%,社区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50人、占比90%。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被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室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实现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开展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线上发布公告,线下全市共抽取32个村(居),收集、汇总调查问卷900余份,群众满意率达99.3%。
聚焦创新管理,实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我市全面开展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将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特困人员帮扶等网格整合成“一张网”,划分城市社区网格1486个、农村社区网格3810个,网格员5181人(专职网格员总数1364人)。推深做实党建引领网格管理,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同时,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探索“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淮南网格化管理服务智慧路径,弘湖社区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全市智慧社区建设试点。
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寿县炎刘镇石埠村等5个村的村规民约、大通区上窑镇上窑社区等5个社区的居民公约评选为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开展自治协商和基层治理试点实验,焦岗湖镇臧巷村被评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大通区和潘集区成功申报省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寿县省级“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成功通过省第三方评估。 (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