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执行亮剑彰显司法温度力量

本报通讯员 丁 楠 陈 雪 本报记者 吴 巍

版次:03  2023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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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在菜市场看到被执行人了……”

“法官,我现在就在被执行人家门口,他回来了,你们赶紧来……”

春节前夕,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此起彼伏,为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抓住春节前执行的有利时机,凤台县法院开展“迎新春、促执行”执行110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在寒冬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力量。

法院门口的“金钱交易”

“法官,钱已经取出来了,你们什么时候放人……”1月17日上午8时,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陈某涛家属的电话,称其将执行案款带至法院,现在就要履行。

这是一起长达6年的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多次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陈某涛名下的财产信息,未发现其名下有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法官多次联系、上门沟通,陈某涛也曾迫于压力履行过一部分欠款,但随后便外出打工不见踪影,余款10万元尚未履行。

1月16日凌晨5时,执行110值班室接到报警,立刻将这一警情转告承办法官,法官火速赶往陈某涛家,将被窝中的陈某涛拘传至法院。陈某涛表示自己这次回来就是准备履行剩余欠款的,前一天已在银行预约取款。执行干警当即要求陈某涛联系其家属,尽早将执行案款交至法院。收到剩余10万元执行款后,执行人员依法解除对陈某涛的拘传措施,并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菜市场内的拘传

“叮铃铃……”1月17日早上7时,“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报警电话,报警者张某称在菜市场看到了被执行人李某,要求法院立刻前来执行。

考虑到菜市场人员较多,地形复杂,凤台县人民法院紧急调配两组警力,增派人员前往该菜市场。执行干警火速到达申请执行人举报地点时,被执行人李某正在猪肉摊点前与摊主讨价还价,两名干警上前将李某左右夹击,向其确认身份,在得到李某肯定答复后,执行人员立即出示工作证件,并宣读拘传决定书,此番行云流水的操作令李某目瞪口呆。

因李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决定对其采取罚款5000元的处罚措施,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认错悔过,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晨曦朝露去,披星戴月归”。“执行110”机制建立以来,凤台县人民法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接听、收集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线索,通过媒体等多渠道扩大“执行110”知晓率,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据统计,1月16日以来,该院“执行110”累计出警58次,拘传被执行人31人,拘留5人,当场履行金额333835.9元,执结案件9件,罚款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