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让城市停车更从容

本报记者 张 鹏

版次:01  2023年01月05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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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车设施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不仅是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客观需要,更是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科学引导汽车发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小车位关系大民生。无论是早晚接送孩子,还是去商业街购物、在外就餐,停车高峰期的“一位难求”着实让许多居民十分头疼。我市停车泊位约28.78万个,主城区现有机动车保有量约37万辆,存在泊位供给总量不足、路内泊位占比较高等问题,亟需通过开展便民停车行动逐步解决。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住建局扎实推进便民停车行动,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重点增加泊位供给、提高泊位利用率、推升智能化水平,切实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到2025年,我市计划新增8万个停车泊位,其中住宅停车泊位增加6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公共停车泊位增加1万个。

科学研判,合理分析“停车难”症结所在

市住建部门经过摸底分析发现,我市停车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水平,造成现状停车缺口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建筑配建历史欠账较为严重,特别是老城区板块,配建停车泊位存在较大缺额;原有建筑配建指标不高,特别是住宅、商业及办公类建筑,配建标准难以满足需求;配建指标未得到有效执行;城市公共停车场缺乏,规划、建设重视力度不足,公共停车场落地难现象突出。停车场设置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如门前广场停车场存在产权不清、审批手续不齐等问题;在空间分布上,现有停车资源多分布在城区外围,田家庵区等老城区停车压力较大,淮舜路、学院路、淮河大道、舜耕路围合范围内停车需求占整个城区需求的30%,停车泊位仅占总泊位的23%,停车需求与供应关系区位性差异导致了城市停车供需矛盾的快速扩张;现状路内和门前广场停车泊位停车成本较低,导致多数建筑配建停车场利用率不高,在非购物高峰期间,商业配建停车场停车利用率多数在70%以下;住宅建筑配建地下停车设施闲置现象普遍;停车场投资回收慢,社会资本参与有限,导致建设资金筹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诸多原因,导致停车泊位的历史欠账大,满足不了车辆日益增加的需要。

规划引领,更好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市住建局针对调研结果对症下药,分析预测2022年至2035年机动车保有量和停车泊位缺口,依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淮南市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22—2035)》,合理确定停车场建设规模和布点,优化各类停车泊位比例,指导建立兼顾客车与货车、静态停车与商业运营的停车场体系;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便民停车行动方案》有关规定,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达到1∶1.2,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在公交枢纽站和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换乘公共停车场,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等改造项目,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改建扩建公共停车泊位;对道路红线外至建筑物外缘间既有停车场进行调查,厘清泊位底数和权属,分类规范设置业主所有和非业主所有路外停车场。

盘活资源,推进错时停车和“潮汐停车”

针对城市车辆具有流动性的特点,我市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初步摸排了20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停车泊位工作日夜间和周末向社会公众开放。实行错时停车,利用有限公共资源发挥更多作用;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鼓励在具备夜间停车条件的道路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在具备条件的道路内设置晚8时至次日晨7时免费的夜间绿色停车泊位错时释放市政道路停车、行车双重功能。

完善设施,提升城市停车配套服务

在充分挖潜的同时,我市还积极寻求新的停车方式,一方面加强“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良性互动,建立城市智慧泊车系统平台,细化停车分区管理,加强停车引导,提升停车周转率。223个平面停车场泊位和33条道路、3000个路内停车泊位已纳入智慧泊车系统管理。逐步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加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共享式充电站6处,充电桩167个;另一方面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

为进一步疏解临时停车需求、释放路外停车空间,市发改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制定了“分类、分区、分时”收费标准,公共停车泊位前半小时和晚8时至次日早8时免费停车。 (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