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版次:04  2023年01月04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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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即将来临,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得到了广大市民朋友们的充分理解与支持。根据《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及寿县、凤台县、潘集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本市全域范围内(除寿县、凤台县、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零售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虽然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但节日民俗喜庆方式多种多样,我们提倡采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淮南。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祝新年愉快,阖家幸福!

淮南市禁放办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