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版次:01  2023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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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儒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共召集举行市人代会3次,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法规2件、审议1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8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专题视察调研98次,作出决议、决定1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站稳立场、把牢方向,突出加强政治建设

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守政治原则,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持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今年以来,针对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等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16次。持续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一年来,常委会党组、常委会机关党组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4次,开展研讨交流8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全面系统学习的政治自觉,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和宣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全面理解把握的思想自觉,着力学懂弄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党的二十大的主题、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党和国家事业的新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和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增强全面对标落实的行动自觉,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等目标任务,科学谋划、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

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落实,围绕县区人大组织建设、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等薄弱环节重点发力、取得突破;对《安徽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促进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市委决策部署,面对今年4月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常委会领导班子带头赴凤台县、田家庵区等地开展驻点督导工作,及时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安排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着眼大局、回应关切,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立法决策,把经济发展急需、群众热切期盼、富有地方特色的立法摆在优先位置,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聚力抓好年度立法计划实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2件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部满票批准通过,法规质量稳步提高。

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民主立法。拓宽开门立法渠道,积极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在法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实施等各环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使立法更好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选聘21名专家组建新一届立法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淮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被评为我市2022年度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以需求为重点,强化立法引领。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本着急需先立、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及时调整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创新采取由法工委牵头组织起草、法制委员会提出议案的立法模式,在深入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条例》从立项到省人大审查批准仅用时1个多月,创出我市地方立法的最快速度,从法治层面助力我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以问题为导向,增强立法实效。针对电梯紧急报警应答、电梯维护保养等问题,制定的《淮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首次补充设定3项行政处罚条款,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让法规“长牙齿”、真管用。针对扬尘污染这一制约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审议通过《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明确处罚主体责任等方面予以规范,连同已经施行的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为进一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聚焦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五大攻坚行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

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加强监督。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推进产业转型攻坚行动、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等专项工作报告,助力稳增长一揽子政策落实,支持和促进政府攻坚克难,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实现了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