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进企业 遵守宪法入人心

版次:A01  2022年12月06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月3日,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市公安局淮舜分局顾桂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企业,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面对面向职工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学会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利,进一步提高了全民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意识。

本报记者 苏 强 本报通讯员 陈 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