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版次:A03  2022年12月01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有效治理机动车驾乘人员“车窗抛物”、行人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文明意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客向车外抛撒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瓶(罐)、包装盒(袋)等废弃物,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以及行人随手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瓶(罐)、包装盒(袋)等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二、整治措施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受理群众举报、现场取证等方式,按照“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的原则,对“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通过市级媒体公开曝光。

三、处罚依据

对“车窗抛物”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举报方式

(一)市城管局举报电话:0554-6893316,举报邮箱:cgxxzx2022@163.com;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电话:0554-6655122,举报邮箱:2658068796@qq.com 。

(二)请广大市民对机动车“车窗抛物”问题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由交警支队受理办理;对行人乱扔垃圾问题向市城管局举报,由市城管局受理办理。

(三)市民可通过“举报邮箱”发送视频、图片和文字,通过“皖事通”、“市民通”中的“随手拍”小程序发送图片和文字,举报机动车“车窗抛物”和行人乱扔垃圾违法行为。举报信息的图片、视频(包括行车记录仪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画面要清晰,视频尺寸应达到1280×720,图片和视频应包括违法时间、地点、车辆号牌信息等具体情况,并能连续完整反映违法全过程,同时请举报人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安全文明出行、讲究公共卫生,拒绝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