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该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开展弱势困境儿童特殊保护行动,与教育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弱势困境儿童协作机制,全面发挥检教阵地作用,为弱势困境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在办理苏某某强奸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父母离异,其母亲为精神智障人士,其父亲一人抚养四名子女,常年入不敷出,且该名未成年人被害人经鉴定为智力残疾四级,生活极其困难。该院考虑到其可能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联系,经民政部门核实,认为苏某某符合低保条件,为其办理了低保。同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为苏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3.5万元。
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与淮南师范学院签订社会调查协议,进一步提高社会调查、帮教考察等工作质效。聘请6名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证人进行疏导减压、心理矫正,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并邀请心理咨询师为1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心理疏导,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挫折,有勇气战胜自己,更好地回归社会。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该院加大对监护不力的监督,今年以来,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7份,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同时,持续开展宣传教育。该院10名检察官在10所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2022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次,为古店中学、刘集镇中心小学等学校6000余名师生送去了生动有趣的法治课。在全县开展“未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截至11月,共巡讲6次,覆盖6乡村,受众约2000人。
(本报通讯员 尹星月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