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公积金该如何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死亡职工公积金提取政策

版次:A01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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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一旦死亡,账户内的公积金该如何提取呢?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关于简化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通知》出台前,死亡职工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上述规定对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护继承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住房公积金余额较小的情况下,对于死亡提取仍要求继承人办理公证,将使继承人承担不合理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特别是对于经济困难群众而言,加重了其负担。

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通知》指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要在1万元(含)以下;备齐相关材料,由死亡职工配偶申请办理。

《通知》之所以规定账户限额和继承人范围是为了在继承便利和保护职工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同时防范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综合考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知》将免公证提取死亡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账户限额定为1万元。

从已有实践来看,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侵占小额存款的概率较低,群众受惠面大,社会效果良好。死亡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以上的,按原有规定办理。

(本报记者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