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举措实现法援服务水平再提升

版次:A01  2022年11月14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我市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积极完善平台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96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上万余人次。

用“真心”服务,优化法律服务端口。各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便民服务大厅,按功能划分为引导区、窗口区和等候区。引导区专门由工作人员帮助来访群众确定所办理的事项和服务窗口,了解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窗口区设置特殊困难群体“绿色通道”,使符合条件的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等候区设置等候座椅、宣传资料索取区,配备宣传屏幕等设施。以贴心、暖心的窗口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便捷化、多样化、自主化。

用“真干”行动,提高法律援助水平。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全面贯通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有效提升服务供给。依托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排查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需求,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用“真招”协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持续加强与公安、市中院、市检察院刑事案件工作联系,健全案件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序时进展,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现刑事法律援助高效衔接运作。加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监管,从及时阅卷、及时会见、承办态度、办案水平等全方位追踪律师办案过程,综合分析律师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刑事案件辩护质量。 (本报记者 贾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