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寿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寿春镇人民政府的回函,已督促其辖区内某电子有限公司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将全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今年4月,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全省50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某电子有限公司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该院第一时间联系寿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一起前往电子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厂房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厂房内未设置室内消防栓,厂房工作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厂房内大量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安全隐患对企业安全生产造成极大威胁。”寿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调查了解到,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曾向该公司下达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该公司未能有效进行整改。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公开听证会,邀请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参加会议,就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商讨,提出对策,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该公司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行政机关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专项整改。
今年6月,寿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解读了最高检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背景和内容,介绍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案件线索来源,涉及安全生产领域7起公益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调查收集证据和法律依据等。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行业专家身份就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现状、整改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寿春镇人民政府、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等代表围绕各自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作出了解释说明,并就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如何履职进行了交流和表态发言。同时依托自身职能,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此次听证会推动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为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搭建了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了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协同治理、共促发展,严守安全生产红线。
(本报通讯员 王 晶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