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企业“家门口的检察院”

版次:A01  202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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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精准发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搭建企业“家门口的检察院”,着力营造安商暖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院加强机制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与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聚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向发力。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迅速成立凤台县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建立凤台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与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等10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倾听企业的诉求和建议。该院开展“优环境 稳经济”活动现场集中办公会议,邀请6家企业参加现场会议,提出助企纾困政策措施10余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2个。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设有民营企业服务专岗和服务热线,服务热线由专人接听,为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提供了便利。今年以来累计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3次,切实解决了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法治难题。

走访调研,助企纾困。2021年至今,该院走访了安徽致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鑫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30余家民营企业。通过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倾听企业的法律诉求,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民企的举措,并就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征求意见建议。活动中,该院共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排查案件线索40余条,解答法律问题30余次。

依托司法办案,以检察建议助力涉案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健康合规发展。在办理韩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发现公司财税管理制度方面存在较大弊端,向相关公司制发检察建议3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促进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合规制度,推动企业着力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经营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案企业负责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人,均被法院采纳,最大限度防止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本报记者 何婷婷

本报通讯员 尹星月 吕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