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4日,为落实上级关于公安监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凤台县看守所关押的96名犯罪嫌疑人,转押至市看守所和寿县看守所。在押人员转移分流至异地羁押,市人民检察院和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整个押解过程。
为了确保安全,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当日早上8时,64名在押人员转押至市看守所;下午2时,32名在押人员转押至寿县看守所,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人、市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和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寿县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干警始终在看守所,对押运车辆、械具使用,押运方案、紧急预备方案,在押人员出县看守所上车、下车一直到新看守所的全过程及公安警戒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监督。
为安全顺利转押,此次市县两级出动100多名公安干警,经过上下午近6小时的紧张工作,凤台县检察驻所检察官全程监督县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转移工作,将96名在押人员安全顺利地转移分流到了市看守所和寿县看守所。
在押人员分别押运到市看守所和寿县看守所后,市院驻所检察官和寿县驻看守所检察官进入监区逐一查对分配在不同监室的在押人员,掌握情况,并告诫他们好好改造,自觉遵守监规和服从管理。
据悉,7月13日,凤台县公安局向检察机关通报了在押人员转移分流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分流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查监督,明确各自职责,强化了责任意识,为确保此次在押人员转移分流安全无误奠定了基础。
(本报通讯员 王来勇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