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版次:A01  2022年06月16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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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潘集区认真按照市、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职能特点,深入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重点行业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扛起政治责任,增强使命担当。面对扫黑除恶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潘集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了司法局扫黑办和司法所《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台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防范风险周报告、扫黑除恶工作月报告制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司法行政领域未发现涉黑涉恶案件和相关情况。

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法治氛围。利用农村赶大集人员集中优势,为群众开展送法宣传活动。利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村站(室)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斗争重大部署和工作成果。发挥全区法律服务群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辐射作用,普及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知识。

立足第二战场,深挖黑恶线索。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在线索核查上再发力,在摸底排查上再用功,开展线索“交揭查”。利用每月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扫黑除恶新形势新政策宣讲,联合区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强对“四涉”和违规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和震慑力度,引导他们主动交代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或揭发检举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制度,建立“一人一档” 工作档案,采取“一助一”或“多助一”结对形式落实摸排帮教责任。推进完善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和辖区各乡镇(街道)协同协作机制,即时互通有无,做好问题线索通报工作。目前,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突出行业治理,强化监管督导。建立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建立健全投诉、调查、听证、处罚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完善律师扫黑除恶案件接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全区11个乡镇调委会、177个村委会(社区)和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开展每月集中排查工作,积极引导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本报通讯员 柏 松 王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