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发放1亿元科技创新券助企纾困

版次:04  2022年06月16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武汉6月15日电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企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创新财政资金在科技领域的投入使用方式,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湖北省2022年将发放1亿元科技创新券。

记者15日从湖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湖北科技创新券采取企业先期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待服务履行完成后按核定金额兑付给企业的方式实施。其申领、受理、兑付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湖北省内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包括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有效期内且上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在孵企业等,可申领湖北科技创新券。

湖北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过程中,共享使用科技服务机构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以及为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相关的检验检测或其他服务等。

2022年湖北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计划安排1亿元的规模,按企业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补贴,当年每家企业兑付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为更好发挥雪中送炭作用,湖北确定对已享受市(州)、县(市、区)创新券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补贴,对已获得上年度省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的研发服务项目也不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