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版次:02  202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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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为筑牢安全防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有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日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发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倡议书。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倡议书要求,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法定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要结合单位实际,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倡议书指出,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本单位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倡议书最后强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储备必要应急物资,落实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提升员工应对处置突发情况能力。

(本报记者 鲁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