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标准地”改革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版次:A01  202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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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5月23日讯 “如果不是‘标准地’,我们不可能赶在元旦前送设备进场投产,也就不可能这么快开工生产!”近日,在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金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钱翠兵告诉记者,项目总投资2.1亿元,达产后年产值近4亿元。

2021年以来,滁州市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先后出台《滁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滁州市开发区“区域评价”实施方案》。该市在推进区域评估工作中,对改革涉及的9大类87项区域评估事项采取完成一项、评审一项、成果共享的创新做法。该市各地开发区还结合产业实际,分别建立起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

“标准地”指的是在出让前就对土地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产出、环保、能耗等关键指标予以明确规定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摘牌企业要签定“标准地”投资协议,承诺按照指标投资、建设、生产;竣工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监管。

记者了解到,金诚金属制品“标准地”项目于去年9月27日拿地,同年12月27日设备进场投产,前后只用了3个月时间。除了有“标准地”改革作为保障外,还得益于南谯经开区提供的审批服务。

自开展“标准地”改革以来,滁州全市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累计以“标准地”形式供地115宗、1.31万亩,占出让产业用地总面积的64%,“标准地”改革进度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