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1日,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议,并向其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签署《家庭教育指导家长责任承诺书》。
这次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辩护律师、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被害人监护人等10余位来自不同岗位、不同职业的听证员。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了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案情,阐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经过充分讨论,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结合听证意见,针对本案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庭监护缺位与教育不力等问题,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现场宣告送达仪式,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签署对子女加强管教的《家庭教育指导家长责任承诺书》,责令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并明确告知其如不履职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潘集区人民检察院真正站在未成年人的角度,勇于担当,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未成年人更加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该院将结合不公开听证制度,通过制发个性化《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指导家长责任承诺书》,让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家庭和司法温暖,为其重新回归生活学习创造条件,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迷途返航。 (本报通讯员 石 慧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