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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聚民意 惠民生”行动

版次:01  2022年05月18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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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据悉,“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自4月开始,参与主体为在淮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每名人大代表围绕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每月至少提出1条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收集和反映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希望各级党委和有关国家机关改进或解决的问题,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

“代表提交的意见建议按照收集、研处、办理、反馈、评价五个程序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权限由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席团)送交‘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研究解决;需上级协调解决的,报请上级有关方面统筹安排办理并及时反馈;重要事项按职责权限进行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联系代表、走访群众、参加代表接待日、代表小组活动、专题调研和视察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收集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所在行政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认真分析研究、深入思考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乡(镇)人大主席团分别对人大代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判,提出交办意见。意见建议按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随提随办,不集中交办。承办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及时向代表和本级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办理结果。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建立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清单和代表意见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清单,定期向同级党委、上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并抄送同级“一府一委两院”;每年办理的情况要建档立卡,录入数据库保存;收到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后,直接向代表征求对办理结果的评价,实现闭环式管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和超期未办理的意见建议,要加强重点督办,办理期限为1个月。代表对办理结果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公开说明原因。

为确保“聚民意 惠民生”行动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席团)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沟通协调、加强评价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宣传发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让代表工作更有温度、更接地气、更贴民生,营造关注民生、为民解忧、创优环境、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 (本报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