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州知州曾正臣的“逃”反馈

孙友虎

版次:03  202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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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向兆头而行,示弱而生。春秋战国时期,发生两则与秦国有关的逃亡史:一则入秦,名医扁鹊“已逃秦矣”;一则出秦,春申君黄歇巧使做人质的楚太子完回国。这种活人之术,反馈至今,津津乐道,自有大学问。

历史回到北宋现场。八公山下,淮水中游三弯处的寿州城,三面环水。“水”给出逃以智慧,一句话“柔弱者生之徒”。咸平年间,寿州城(今安徽凤台)发生一件奇事,卸任知州趁夜色,以单骑带二卒“逃”了。

这位调离者,叫曾致尧,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和右丞相曾布的祖父。他在寿州任职一年多,未满三年任期,宋真宗调其回京,由一方要员改任闲差“太常博士”。

曾致尧的出逃寿州,鲜活在“墓志铭”“神道碑”和《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及方志诸书中。王安石《户部郎中赠谏议大夫曾公墓志铭》说,“既代,空一城人遮行,至夜,乃从二卒骑出城。”欧阳修《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并序》说,“公于寿尤有惠爱,既去,寿人遮留数日,以一骑从二卒逃去,过他州,寿人犹有追之者。”前者,以“空一城人”的挽留盛况,以致几天不能成行;后者,追至“他州”再三挽留。寿州人再重情重义,也难改变皇帝的调令,不得不“逃”。

曾致尧(947-1012),江西南丰人,字正臣。南唐后主李煜时曾中进士,“少知名,江南当李氏时,不就乡里之举”,如《万姓统谱》所言“洁身不仕”。直到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复举进士。初任符离主簿,梁州录事参军,著作佐郎、直史馆,改秘书丞,出为两浙转运使。其性格刚正,体察百姓疾苦,敢于上书言事,对有违法制的苛捐杂税给予减免或废除,所到之处,颇有政声。历知寿、泰、泉、苏、扬、鄂等州,官至尚书户部郎中。祝穆《方舆胜览》称其为“名宦”。

以“正臣”为“字”,曾致尧这一为官选项,注定无法回避宦海的波涛。

《南丰县志》说,“初,致尧尝宴见,太宗从容语及内币充牣,甚自喜。时方忧旱,致尧即奏对曰:‘未及江南一夜秋雨之为富也’,帝为之动容。”如今在江西南丰曾氏祖宅,依然挂着“秋雨名家”的匾额。

《姑苏志》说,淳化五年,曾致尧任两浙转运使期间,“言所部秋租惟湖州督纳及期,而苏、常、润三州悉有逋负,请各按赏罚以劝惩之。”太宗认为其刻薄,又以江、淮频年水灾,苏、常、润特甚,诏致尧倍加安抚,勿骚扰。太宗的训诫,曾致尧没有听进去。谏议大夫、知苏州魏庠,侍御史、知越州王柄懒政,多行不法,危害百姓。魏庠“介旧恩以进”,王柄“喜持上”。曾致尧对其弹劾,魏庠、王柄被免职。朝廷对曾致尧的态度是,“久之,致尧移知寿州。”

寿州,是曾致尧主政一方的第一站。寿州近京师,诸豪大商交结权贵,号为难治。“公居岁余,诸豪敛手,莫敢犯公法,人亦莫见其以何术而然也。”“寿俗挟赀自豪,陈氏、范氏名天下,闻公名,皆迎自戢,公亦尽岁无所罚。”从反馈的情况看,曾致尧知寿州,颇有声望。斩断官商勾结链条,推进简政“惠民”,呈现政通人和的格局。他向“有诗名”,追逐者有之。王臻,颍州汝阴人,“始就学,能文辞”,带着数十篇文章,来到寿州城拜访曾致尧。曾致尧“览之”,称赞“颍汝固多奇士”。后来王臻考中进士,也任过寿州知州,成为佳话。

曾致尧离任寿州,据王安石《曾公墓志铭》说,“去郡,转太常博士,主客员外郎。”《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咸平三年十月庚午,“主客员外郎、直史馆曾致尧为户部员外郎”。又载咸平三年五月“以给事中董俨知寿州”,《宋史·范正辞传》则说董俨知寿州的任命被追回,“诏追还俨敕”。这说明曾致尧在寿州任职的下限,当在咸平三年五月之前。

事情似乎并未结束,据《东都事略·曾致尧传》载,曾致尧有两次知寿州的经历。第一次“徙之寿州,迁主客员外郎,为三司盐铁判官”。党项族首领之一李继迁围攻灵州,宋真宗欲以宁夏五州来安抚李继迁。曾致尧上书认为李继迁反复无常,多次降叛,不可信任,而宁夏为宋之西陲,不宜放弃,应派兵防守。果不其然,李继迁再叛,被曾致尧言中。宋真宗“知其才”,打算试用其知制诰,宰相李沆认为不可。遂“出为京西转运使,徙知寿州。西鄙,兵久不解,命张齐贤为经略使,以致尧为判官。仍迁秩,赐以金紫。”这是第二次知寿州。任职时间在受命经略判官之前,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咸平五年正月,“丁未,以户部员外郎、直史馆曾致尧为邠宁等路经略判官,赐金紫。”曾致尧因“抗疏自陈”被处理,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东都事略》说第二次知寿州,暂属孤证,待考。王安石、欧阳修所撰的碑文均未载曾致尧第二次知寿州的情形。欧阳修《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并序》中说“……乃已出为京西转运使,王均伏诛。奉使安抚西川,误留诏书于家。”《续资治通鉴长编》无曾致尧知寿州的只言片语,记有咸平四年八月丁卯,宋真宗命户部员外郎、直史馆曾致尧,太常博士王勗,供备库使潘惟吉,通事舍人焦守节分往川陕诸州提举军器,考察官吏之能否。致尧误把诏书留在家中,惟吉让致尧谎称渡吉柏江时“舟破亡之”,以自解。致尧说,“作为臣子,欺骗君王,我不忍心。”于是,上书“自劾”。宋真宗了解事情的经过,“嗟叹久之”。这可能是宋真宗对曾致尧看法转变的一个新的支点。

曾致尧,敢言、敢为。改知泰州,也留下“美政”。《明一统志》卷十二《淮海》“名宦”条载,曾致尧“知泰州,有美政。子易占,尝知如皋县,孙肇知泰州。三世守官海陵,故有‘三至堂’。”咸平六年(1003),据曾致尧《春日至云庄记》载,他从泰州回乡探视母亲。《南丰县志》则载,曾致尧告假回家,衣着朴素,仆人和所乘之马均瘦弱,有人以此讥讽。母亲周夫人却深知大义,教导儿子为官不能“抱货而归,鲜衣怒马”,以儿子“官而贫”为荣。

大中祥符初,曾致尧迁礼部郎中,转户部郎中。大中祥符五年(1012)去世,赠谏议大夫。后因其孙曾布任右相,赠其为谏议大夫、太子太师,封宁国公。

庆历三年(1043),曾巩遵父命,请王安石为其祖父作《曾公墓志铭》。王安石云“公讳致尧,字正臣。”对“正”与“邪”颇有评说,“悲夫,亦正之难合也。虽其难合,其可少枉乎?虽其少枉,合乎?未可必也。彼诚有命焉,虽然其难合也,秪所以见正也。孔子曰: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于戏。公之节,非庶几所谓大臣者欤。”

庆历六年(1046)夏,曾巩再遵父命,请欧阳修为其祖父作神道碑铭。当时,欧阳修被贬知滁州,没有推脱,他在《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并序》中这样写道:“公讳致尧,字某,抚州南丰人也。”

欧阳修,大文豪,在这篇碑铭中,对曾致尧的父母的表述,云“考讳某,某官,妣某氏,某县君。”省略名讳、职官、封号,只说其父当过官,母被赐封为县君。偏偏把曾致尧的字也省去,曰“字某”,何也?欧阳修在铭文中说,“初虽不信,后必如之。公所论议,敢人之难。古称君子,有德有言。”这何尝不是对“正臣”的解读?

庆历七年,曾巩在《寄欧阳舍人书》中答谢说,“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大父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愧并。”不过,曾家仍不愿让欧阳修的“字某”留白。据《江南都市报》报道,2016年8月18日曾致尧墓碑在江西南丰县莱溪乡胡家坑村被发现,碑上分明刻有“宋故朝请郎守尚书户部郎中骑都尉赐绯鱼袋鲁国曾府君讳致尧字正臣之墓”字样。

功过任评说,“字某”不怕解读。曾巩在《先大夫集后序》中认为其祖父曾致尧“所学已皆知治乱得失兴坏之理,其为文闳深隽美,而长于讽喻”。明代学者彭大翼在《山堂肆考》卷六十八中存有《致尧可畏》,致敬曾公“正臣”。我只想在北宋的寿州城所在地凤台,请悠悠淮水给您带句话,不绝之水自当赓续“名宦”与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