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版次:02  202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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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据市住建局介绍,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将以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排查中,将严格按照一栋不漏、一户不落,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

在专项整治中,将对全市所有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本报记者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