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好原省级增补药品消化“收官战”

版次:02  2022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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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医保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级增补乙类药品2022年消化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增补的乙类药品,在今年内完成全部消化。

本次《通知》明确的2022年乙类药品消化品种为2020年、2021年分批消化后剩余的83种药品,包含罗红霉素、头孢替唑在内的西药70种,芦笋口服液、感冒灵颗粒在内的中成药13种,均不在新版国家药品目录内。同时《通知》设置了增补乙类药品消化过渡期,规定增补乙类药品在2022年度仍按原医保待遇政策执行,2023年1月1日起正式调出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不再予以报销。

原省级增补乙类药品的消化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这是医保在提高统筹层次、保障公平适度上所迈出的关键一步,也是提高医保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市在2020年、2021年已分别消化原省级增补乙类药品166、162种。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徐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