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月活动

版次:02  2022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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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于4月25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月活动。

据了解,我市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月活动,将重点对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投资或承接的工程项目,及有欠薪投诉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严查欠薪行为。同时全面核查住建、交通、水利等各类在建工程项目检查核查全覆盖,尤其是有欠薪记录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建设、施工企业,当场责令整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全覆盖,积极开展“制度全覆盖”行动,推动制度覆盖所有在建工程、所有支付环节。确保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针对聚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专用账户管理使用、群众反映投诉堵点难点问题三个方面,我市着重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开设和人工费用按月拨付、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月活动取得实效,我市制定执法方案,成立了市工作组并以带案督办等形式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和职能范围,突出重点,层层落实,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按照“制度进工地、项目上系统”的要求,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市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系统;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效并分门别类归纳整理,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重点查办;对执法月活动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督促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处罚,做到问题不整改不销号、隐患不解除不收兵。 (本报记者 鲁 松

本报通讯员 刘 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