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党领导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实践成就和独创性理论成果,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
1949-1978年,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探索中,尽管走过弯路,经历过曲折发展,但仍然取得了诸多重大实践成就。一是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国家政权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根据这一规定,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新型人民政权建立起来。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我国各项政治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共同纲领》规定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把上述各项政治制度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二是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初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新中国成立后,经过3年的努力,到1952年底,我国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工农业迅速发展。1953年,党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要求在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同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1月,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立,新中国由此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从1953年“一五”计划开始,我国以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进行了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到1966年初步形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兴建了电子、石油、化工等一批新兴工业企业,填补了我国工业的很多空白,初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三是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很大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短短三年时间里,城市职工年平均收入增长60%,农民收入增长30%,全国城乡人均消费水平翻了一番。教、科、文、卫、体等各项事业得到很大发展,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广大农村基本建立,居民平均寿命从35岁延长到65岁。四是国防尖端技术和外交取得了重大成就。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我国成功研制出“两弹一星”,国防力量增强。70年代上半期,我国外交实现了突破性发展。1971年,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1972年,中美关系改善,西方国家纷纷与中国建交,到1976年,已经有113个国家和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
这一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取得了一系列独创性的理论成果。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党和国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之路,采取了一系列由初级到高级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形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上,提出社会主义可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整和完善不断得到解决。在经济建设上,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两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要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要全面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使中国走在世界前列,要正确处理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关系,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在政治建设上,提出“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努力目标,要求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在党的自身建设上,提出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等等。这些创造性的理论成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至今仍有重要指导作用。
总之,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探索,虽然历经艰辛曲折,但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独创性成果我们必须予以充分肯定。这一时期积累的重要思想、物质、制度条件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继续探索并最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