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未”行动撑起法治蓝天

版次:A01  2022年02月23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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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为契机,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要求,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院聚焦校园周边道路安全,干警在区六小走访中发现,该校门前无减速带和警示标识,在校400余名师生的出行存在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与辖区内交警部门联系对接,仅用时三天,就完成了人行横道和警示标识的施划,400余名师生上学、回家的“最后一公里”更加顺畅安全。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将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未成年人保护结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手段,协同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促使区内12家中小学周边校外托餐机构(俗称:小饭桌)食品安全纳入全面监管,让“小饭桌”变成“放心桌”。聚焦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根据走访获知区七小校园围墙外污水沟渠盖板缺失,污水气味难闻,影响教学环境,通过多次实地调查走访后,要求相关行政单位立即履职整改。目前污水沟渠加上了盖板,达到了师生平安、环境美化的效果。聚焦校园周边禁烟环境,针对校园周边存在未取得专卖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识、在禁止销售范围内设置销售门店等情况,通过前期走访调查、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促进行政主管部门同频共振解决问题,确保未成年人与烟草“零接触”。

(本报通讯员 胡 勇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