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仲裁专递”送达

版次:02  2022年02月18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为有效破解仲裁“送达难”,进一步规范仲裁程序运行,自今年1月1日起,淮南仲裁委与邮政公司联合推行“仲裁专递”制度,打造专业化、高效率、低成本的仲裁文书邮寄送达体系。这项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

该“仲裁专递”封套,精心设计了中国邮政EMS专递统一封面,印有中国邮政和淮南仲裁委logo图案,充分凸显了淮南仲裁行业和地域特色。“仲裁专递”邮件均以门到门的方式收集,由邮政公司速递部门负责组织作业,指定专人上门服务,确保投递安全和质量。该创新举措旨在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参与仲裁活动,减轻仲裁委文书送达压力,减少当事人往返仲裁机构的次数,解决邮寄送达中拒收、错收、签收不清晰等突出问题,确保了仲裁文书送达的合法、规范、安全、准确、迅速。目前,淮南仲裁委已通过“仲裁专递”向当事人邮寄送达仲裁文书251份,较好地保证了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各方反映较好。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