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件企业合规案件成为“淮南方案”全省“样板”

版次:A01  2022年01月27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2021年,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定位,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成立全省首个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委员会,办理全省首批3件企业合规案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形成了淮南样板。

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非试点地区企业合规“淮南方案”,成立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发动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一体推进合规工作落实。严把办案关口,规范合规审查,将企业合规工作与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相结合,对全市38起涉企“挂案”逐案摸底筛查,深入分析案件类型、特点和发案规律,严防“空壳公司”“失信企业”等利用企业合规骗取从宽处理的情况发生。注重“因案施策”,突出合规质效,充分考量本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因罪施救”“因案明规”,采取“合规监管”与“检察建议”两种合规模式,提出最低限度的有效合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涉案企业合规成本。“我本以为自己将面临牢狱之灾、公司倒闭,没想到检察机关通过合规考察不仅对我作出不起诉处理,还为我们的企业问诊把脉、精准开方。”在听证会上,我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例当事人激动地连声道谢。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