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台建设再完善。在做强县级的基础上,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水平建设,把乡村两级矛调中心建设成为主战场、主阵地。二、资源力量再整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线下线上工作平台入驻中心,全面实现“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平安创建的功能。三、运行机制再优化。按照“分工明确、协同作战、管理有序”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进驻部门的职责和排查研判、接待受理、登记流转、调处化解、跟踪督办等“五大”工作流程。四、基层基础再夯实。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矛盾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中的源头预防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五、科技支撑再加强。依托现有综治信息化平台系统和正在推进的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矛调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做好数据录入、整合,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一网通调”。